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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物青蒿素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一次公示

 

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中药提取物青蒿素深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1.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中药提取物青蒿素深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

   建设地点:许昌市禹州市东产业集聚区医药健康产业园

   投资总额:10500万元

   项目概要:该项目对公司现有的中药提取物青蒿素深加工产品(双氢青蒿素、蒿甲醚、青蒿琥酯)开展研发中试,新建中试车间5600平方米,主要设置夹层陶瓷罐、甲醇储罐、甲醇回收罐、冷冻水储罐、溶剂储罐、溶剂回收罐、减压浓缩罐、萃取罐、结晶罐等,年产双氢青蒿素、蒿甲醚、青蒿琥酯20吨。

2.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人:姜中典

联系电话:0374-6066118

通讯地址:禹州市祥云大道东段(禹州市东产业集聚区医药健康产业园)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3.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评价单位: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人:王园园

联系电话:0374-4399888

通讯地址:许昌市东城区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1605

4.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及起止时间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及专家。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环境现状的满意程度、对项目的了解程度、对项目建设的态度以及公众对项目的其它意见。

调查范围内的公众可以电话、传真、寄信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建设单位,参与上述意见的调查。

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如下: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特此公告!

 

禹州市天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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